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2023-01-31 文字大小 【 】 【打印
            
1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一、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主要通过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
略和公募基金精选策略进行投资。 因此各类资产股票市场、 债券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
到本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投资和研究优势, 持续优化组合配置, 以控
制特定风险。
2、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 存托凭证、
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 投资于QDII基金和
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
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0-50%; 本基金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3、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3 个月。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 最短持有
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
而言, 下同) 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
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
日) 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因此,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而言, 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3 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4、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 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2
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
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5、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 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 汇
率风险、 法律和政治风险、 会计制度风险、 税务风险等风险。 并且, 由于本基金可以
投资于QDII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 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份额净值公告日等
可能晚于一般基金。
6、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 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 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持有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
费、 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 销售服务费等, 基金中基
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从而可能对本基金的收益水平造
成影响。
7、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
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 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 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
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8、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 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
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 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较长, 受此影响本基金可能存在赎
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
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9、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 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 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 可
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 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 由
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 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 在
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另外,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 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 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10、 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在被投资基金投资目标实现的基础上。 如果由于
被投资基金管理人未能实现投资目标, 则本基金存在达不到投资目标的风险。3
11、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
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 从简单意义上讲, 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
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 2) 利率风险: 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 也具有利率风险,
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 3) 流动性风险: 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 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 4) 提前偿付风险: 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 则存在由于
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 5) 操作风险: 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 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
引起的风险。
( 6) 法律风险: 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 参与方较多、 交易文件
较多, 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12、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 1) 海外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
的系统性风险。
( 2) 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 即当日买入的股票, 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
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
空机制的存在; 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本
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 3) 汇率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 并不等
于最终结算汇率, 港股通交易日日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 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 本基金可能
需额外承担买卖结算汇率报价点差所带来的损失; 同时根据港股通的规则设定, 本基
金在每日买卖港股申请时将参考汇率买入/卖出价冻结相应的资金, 该参考汇率买入价
和卖出价设定上存在比例差异, 以抵御该日汇率波动而带来的结算风险, 本基金将因4
此而遭遇资金被额外占用进而降低基金投资效率的风险, 以及因汇率大幅波动引起账
户透支的风险。
(4) 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 对港股通设有总额度以及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 本基金可能
因为港股通市场总额度或每日额度不足, 而不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
会的风险。
(5) 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 对港股通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 并定期或不定期调
整具体的可投资标的。 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 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本基金可能
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 而错失投资机会
的风险。
(6) 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 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
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
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 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
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 进而
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7) 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 资金和股票在T+2日才进行交收) 的交收
安排, 本基金在T日(港股通交易日) 卖出股票, T+2日(港股通交易日, 即为卖出当
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 才能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 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
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 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 本基金可
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
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
(8) 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 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 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 上市公司被
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 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 只能通
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买入;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
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 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行权; 因港股5
通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 可以享有
相关权益, 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 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 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 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 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 上市公司方可采
取停牌措施。 此外, 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 联交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
量化规定, 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 的原则; 同时与A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
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 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
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 在香港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 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
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 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
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 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
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10) 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 受港股通规则的限
制和影响; 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合价值发
生波动的风险。
(11) 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显著风险外,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 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
限于:
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 交易征费、 交易费、 交易系统费、 印花税、 过户
费等税费外, 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费等项费用, 本基金存在因
费用估算不准而导致账户透支的风险;
②在香港市场, 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则相对较少, 流动较为缺乏, 本基金投
资此类股票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而面临个股流动性风险;
③在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中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
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 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
易中断风险;
④存在港股通香港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 另外
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 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 因结算参与人未完6
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 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 2) 结算参
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 3) 结算参与人向中
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 4) 其他因结算
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此外,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3、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1) 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及
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 企业未来盈利、
现金流、 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 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 整体投资难度加大,
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 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
正负20%以内, 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 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 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 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
才可参与, 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 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
股流动性较差, 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 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
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 初期可投标的较少, 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 市场
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 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
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 市场表现不佳时, 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 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
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7
14、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
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 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
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
证持有人的风险; 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
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 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 在持
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 法律制度、
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5、 本基金投资北交所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 1) 市场风险
北交所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及
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产业领域。 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 企业未来盈利、
现金流、 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 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 整体投资难度加大,
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北交所个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停限制, 第二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
负30%以内, 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加大, 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 2) 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整体投资门槛较高, 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 可能由于持
股分散度不足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 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
险。
( 3) 信用风险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 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
北交所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 4) 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交易所, 初期可投标的较少, 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 市
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 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 5) 系统性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平移自新三板精选层, 从历史来看整体估值受政策阶段性影响较
大, 所以北交所个股估值相关性较高, 政策空窗期或市场表现不佳时, 系统性风险将8
更为显著。
(6) 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 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企业带来
较大影响, 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16、 流动性风险评估
(1)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安排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
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
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
中载明。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 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 或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下同) 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若该
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份基金
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 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
回申请。
因此,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 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特别提示: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导致持有多笔不同期限的本基金
份额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时需特别关注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量, 若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数量超过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续持有超过3个月的基金份额数量, 则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将被予以拒绝。 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自行承担赎回申请失败的
风险。
(2) 投资市场、 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以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为主, 投资比例限制基于分散投资原则, 公
募基金市场容量较大, 能够满足本基金日常运作要求, 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基
金管理人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 也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 并针对性制定流9
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对于股票、 混合基金, 所投资的资产大部分是股票等, 股票的市场价格受到经济
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
产生风险, 虽然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非系统风险, 但不能完全规避。 由于在所
有开放日, 股票、 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但如果出现较大
数额的赎回申请, 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 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股票基金
选择上, 重点选择管理规范、 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 综合参考基金的
收益风险配比, 选择优胜者进行投资。
对于债券基金, 所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因此, 债券基金除
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 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
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债券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投资品种会因各种原因面临
流动性风险, 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高, 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 此外, 其在所
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如果出现巨额赎回的情形, 可能造成
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难, 加剧流动性风险。 在债券基金的投资上, 选择长期投
资业绩领先、 基金规模较大、 流动性较好、 持有债券的平均久期适当、 可以准确识别
信用风险并且投资操作风格与当前市场环境相匹配的基金管理人, 重点参考基金规模、
历史年化收益率、 波动率、 夏普比例、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素。
对于货币市场基金, 其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人提交了赎回申请后, 基金管理人无
法及时变现, 导致赎回款交收资金不足的风险; 或者为应付赎回款, 变现冲击成本较
高, 给基金资产造成较大的损失的风险。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大部分债券品种流动性
较好, 也存在部分企业债、 资产证券化、 回购等品种流动性相对较差的情况, 如果市
场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或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流动性和投资收益。 在货币
市场基金的投资上, 选择长期投资业绩领先、 基金规模较大、 流动性较好、 可以准确
识别信用风险并且投资操作风格与当前市场环境相匹配的基金管理人, 重点参考基金
规模、 历史年化收益率等。
(3)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 即认为是发
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10
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40%
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40%以上的赎回申
请进行延期办理, 具体措施为: 对于其未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40%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第十条第 2 款中“(1) 全额赎回” 或“(2)
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对于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40%以上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 即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但是,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
赎回,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 其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 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
对待的前提下, 可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暂停基金估值、 摆动定价、 实施侧袋机制等, 作为特定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 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 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当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时, 有可能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二、 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 而各种证券的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收益的不确定性。 市场风险主要
包括: 政策风险、 利率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购买力风险。
1、 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行业政策、 地区发展政
策等) 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 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
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
券回购, 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11
3、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管理能力、 财务
状况、 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 人员素质等, 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
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 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
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 但
不能完全规避。
4、 购买力风险。 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
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影
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 经验、 判断、 决策、 技能等, 会影响
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 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 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因此,
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 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 本
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四、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 如果基金
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都会影响
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 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 可能会
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 导致流动性风险, 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五、 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 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
付到期本息, 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从而产生风险。
六、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 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 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
化解风险。 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 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
办理申购、 赎回和转换, 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 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 侧袋账
户份额不能赎回, 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12
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 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 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 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
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 基金管理人不承
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
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
主袋账户资产, 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
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七、 其他风险
1、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 如基金在交易时所采用的电脑系统可能因突发性事
件或不可抗原因出现故障, 由此给基金投资带来风险;
2、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 在制度建设、 人员配备、 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的不完善
产生的风险;
3、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 如基金经理违反职业操守的道德风险, 以及因内幕
交易、 欺诈等行为产生的违规风险;
4、 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人员的离职如基金经理的离职等可能会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工作的连续性, 并可能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
5、 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 战争、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从
而带来风险;
7、 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八、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 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
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
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 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
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13
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