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清算交收条款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
托管协议清算交收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同时提高基金投资运作效率、加强流
动性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规定,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中的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
排,更新托管协议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涉及)。现将托管协议修
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0只公募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530002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
2 000686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3 000693 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4 003022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5 006989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 007699 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530028 建信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 530030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015516 建信鑫恒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021342 建信鑫诚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前述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前述基金本次托
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前述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不存在冲突,均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变更事项的调整,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
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托管协议,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4日
附件:《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140)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140) 法定代表人:廖林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 申购、赎回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 2、投资者申购、赎回等款项的划付 T-2日申购款及T-1日赎回款进行轧差交收。若为净申购则在T日15:00前划入资产托管专户;若为净赎回则在T日上午11:00划入基金公司总清算账户。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 (四) 申购、赎回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 2、投资者申购、赎回等款项的划付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资金交收日下午15:00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托管产品资金账户之间交收,如遇异常情况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处理。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228888 传真:010-66228889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65558812 传真:010-65550832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228888 传真:010-66228889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65558812 传真:010-65550832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1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成立时间:2005 年9 月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1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成立时间:2005 年9 月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批准设立文号: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4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批准设立文号: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4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7.4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7.4.3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 7.4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7.4.3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
管人应在T+2日15:00之前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在最晚不迟于T+1日16:00前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因基金托管专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管人应在约定的清算交收日15:00之前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在约定的清算交收日中午12:00前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因基金托管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 刘军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界定 (1)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以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 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代销申购资金实行T+2 日清算,代销赎回资金、赎回费实行T+1日清算,代销转出款、转入款及转换费实行T+2日清算,直销申购和赎回资金实行T+1日清算。 (4)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T-2 日代销申购资金、T-1 日直销申购资金及T-2 日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T-1 日赎回资金、T-1日应付赎回费、T-2 日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界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0:00前将本基金前一交易日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换款项。 (3)投资者申购、赎回等款项的划付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
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T 日16: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 日16:00 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5)基金管理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托管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清算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6)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0:00前将本基金前一交易日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款项。 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资金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划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划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七、基金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资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资金清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应收额(包括T-2 日代销申购资金、T-1 日直销申购资金、T-2 日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包括T-1日应付赎回资金、T-2 日基金转换转出款)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银行存款账户净应收额在T 日16:00 前从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划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银行存款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银行存款账户净应付额在T 日16:00 前划到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四)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资金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交收当日15:00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基金银行账户之间交收。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银行存款账户净应收额从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划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银行存款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银行存款账户净应付额划到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申赎净额结算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其中直销机构的为T-1日申购及基金申请对应的净额)与托管账户应付额(T-2日内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2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5:00前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9:3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日12:00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因基金管理人的原因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 (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管理人最晚不迟于款项交收日当日15:00前将资金划往基金托管资金账户。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如果指令接收时,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以账户足额时间为指令接收时间。因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付。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六、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T-1日直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2日代销申购申请金额与T-2日基金转换入申请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2日赎回申请金额与T-2日基金转换出申请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资金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T+1日前(含T+1日,T日为申请日),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T日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的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的基金会计处理。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当日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
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建信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1996年02月0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1996年02月0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
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其中直销机构的为T-1日申购及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的净额)与应付资金(T-2日内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2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当日15:00前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9:3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日12:00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因基金管理人的原因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金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金交收日9:3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资金交收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电子渠道查询到账情况,对于因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资金未准时到账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界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换款项。 (3)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前将申购净额(不包含申购费)划至托管账户。如申购净额未能如期到账,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 (4)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赎回及转换资金的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依据划款指令在T+1日(包含赎回产生的应付费用)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转换款T+2日交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若赎回金额未能如期划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界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本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本基金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换款项。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4.基金管理人应在约定的清算交收日前将申购净额(不包含申购费)划至托管账户。如申购净额未能如期到账,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5.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赎回及转换资金的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依据划款指令在约定的清算交收日前(包含赎回产生的应付费用)
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若赎回金额未能如期划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当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建信鑫恒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
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赎净额结算 T+1日15:00前,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投资者申赎基金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登记机构确认的有效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T+3日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基金银行账户之间交收。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其中直销机构的为T-1日申购申请对应的净额)与应付资金(T-3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对于基金应收款,基金管理人将及时进行划付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的费用与T-2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当日15:00前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9:3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日15:00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基金应收款,基金管理人将及时进行划付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应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基金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管人应及时查收,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应通知基金管理人。 对于基金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建信鑫诚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 3、基金申购款交收日为T+2日(其中直销机构的为T+1日),赎回款交收日为T+3日,基金转换款交收日为T+2日。 4、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6:00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6:00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5、基金管理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托管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清算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不可抗力或基金托管人无过错的情况除外)。 6、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款项。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6:00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6:00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4、基金管理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托管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清算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不可抗力或基金托管人无过错的情况除外)。 5、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款项。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清算交收条款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