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致远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康致远量化选股股票发起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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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致远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康致远量化选股股票发起A份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6月10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康致远量化选股股票发起 基金代码 019010
下属基金简称 泰康致远量化选股股票发起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010
基金管理人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于德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7月1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泰康量化资产配置模型,根据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三种最主要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确定三者的最优配置比例并适时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量化选股模型 结合国内外长期投资规律,基金管理人依据实战经验和机器学习技术搭建了量化选股模型。本基金的量化选股模型以股票市场的宏观环境、行业及个股特性为分析框架,分别对各类因子构建模型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超额、行业、价值、动量、成长、质量、分析师预期等各个维度。本基金采用机器学习模型对各个维度组合因子进行分析,进而对股票综合评价,构建投资组合。 根据市场宏观环境、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等输入信息的变化,模型对输出结果动态调整,以一定程度上适应市场变化。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港股通股票,作为A股标的的重要补充: 1)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符合,在技术或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或者具有一定稀缺性的港股特色标的; 2)A+H同时上市的标的,港股市场在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3、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基金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精选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80%
1,000,000≤M<5,000,000 0.60%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0%
1,000,000≤M<5,000,000 0.6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1.00%
30日≤N<180日 0.50% -
N≥180日 0.00% -
注:(1)上表中认购费、申购费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3)投资者通过全部销售机构(含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均收取赎回费。对于监
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基金或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投资运作特点另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即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
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市场风险来源于基金股票资产与债券
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信用风险即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
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
即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
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侧袋账户份额不可赎
回、特定资产变现时间和变现价格不确定的风险。此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
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
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还可能面临投资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参与股票申购、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存托凭证、信用
衍生品等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
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份额持
有人面临基金强制清盘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400189552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
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可能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