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11-11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ETF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0198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ETF 发起式联接
A
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ETF 发起式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9897 01989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3〕2320号
基金募集期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
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74
份额级别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
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
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
产业ETF发起式联接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183,024.62 2,924,364.05 14,107,388.6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78.79 62.57 4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11,183,024.62 2,924,364.05 14,107,388.67
利息结转的份额378.79 62.57 441.36
合计11,183,403.41 2,924,426.62 14,107,830.0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10,000,333.37 0.00 10,000,333.3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89.4212% 0.0000% 70.885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7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用为1000.00元。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10.00 0.00 1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1% 0.0000% 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总数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10,000,333.37 70.8850% 10,000,333.37 70.8850%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10,000,333.37 70.8850% 10,000,333.37 70.8850% 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