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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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
基金主代码 0199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 238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39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84,291,191.3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35,243.9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84,291,191.38
利息结转的份额 335,243.99
合计 1,384,626,435.3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1.5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
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 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
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 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
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对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置 7 天的最短持有期。 对于每份认购/申购或转
换转入的基金份额,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
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 7 天后的对应日的前
一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若该对应日
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1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
公告中规定。 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
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
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