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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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8月25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485号《关于核准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787,916,281.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8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88,583,427.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67,146.0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8年5月16日到2018年7月13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16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概况4
2.1基金基本情况4
2.2基金产品说明4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3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5
3.1资产负债表5
3.2利润表7
3.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8
4清盘事项说明9
4.1基金基本情况9
4.2清算原因10
4.3清算起始日10
4.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10
5清算情况10
5.1清算费用10
5.2资产处置情况11
5.3负债清偿情况11
5.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12
5.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12
5.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13
6备查文件目录13
6.1备查文件目录13
6.2存放地点13
6.3查阅方式13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信用债券
基金代码 国泰信用债券A:020027
国泰信用债券C:0200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6,487,672.56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综合考察货币财政政策、证券市场走势、资金面状况、各类资产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自上而下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将根据对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把握,基于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策略、可转债策略、回购交易套利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资产组合,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动态的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括新股申购、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以及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
(1)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适当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以强化组合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本基金股票投资以价值
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高安全边际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主业清晰,具有持续的核心竞争力,管理透明度较高,流动性好且估值具有高安全边际的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企业债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永梅 郭明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95588
传真 021-31081800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200082 100140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易会满


3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3.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5月1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807,144.78 167,681.19
结算备付金 46,588.37 3,185.61
存出保证金 262.63 611.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65,479.40 10,569,950.30
其中:股票投资 771,697.70 893,555.2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293,781.70 9,676,395.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81,896.44 214,684.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356.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001,371.62 10,957,469.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5月1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21,829.81 5,939.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39.94 10,342.96
应付托管费 839.97 2,955.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90.50 2,636.53
应付交易费用 386.14 444.01
应交税费 322.89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8,007.63 30,002.79
负债合计 1,185,516.88 52,321.39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487,672.56 9,110,621.30
未分配利润 1,328,182.18 1,794,526.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5,854.74 10,905,148.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001,371.62 10,957,469.45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国泰信用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241元,国泰信用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191元;基金份额总额6,487,672.56份,国泰信用债券A基金的份额总额1,749,489.29份,国泰信用债券C基金的份额总额4,738,183.27份。

3.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度
一、收入 194,982.19 1,132,059.35
1.利息收入 183,654.42 1,308,270.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29.64 41,242.43
债券利息收入 179,178.23 1,216,619.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246.55 50,408.2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395.54 -1,551,306.2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554.50 221,219.2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9,245.19 -1,789,594.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95.15  17,068.8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630.42 1,315,417.1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2.89 59,678.45
减:二、费用 124,438.81 589,479.78
1.管理人报酬 26,929.59 273,446.85
2.托管费 7,694.16 78,127.64
3.销售服务费 10,848.47 34,648.21
4.交易费用 609.69 14,230.93
5.利息支出 944.15 577.2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44.15 577.27
6.其他费用 77,412.75 188,448.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543.38 542,579.5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543.38 542,579.57


3.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110,621.30 1,794,526.76 10,905,148.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70,543.38 70,543.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22,948.74 -536,887.96 -3,159,836.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6,491.06 44,896.77 251,387.83
2.基金赎回款 -2,829,439.80 -581,784.73 -3,411,224.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87,672.56 1,328,182.18 7,815,854.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度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2,721,878.33 20,816,796.55 133,538,674.8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42,579.57 542,579.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3,611,257.03 -19,564,849.36 -123,176,106.3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9,432,632.18 20,960,258.06 120,392,890.24
2.基金赎回款 -203,043,889.21 -40,525,107.42 -243,568,996.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110,621.30 1,794,526.76 10,905,148.06


4清盘事项说明
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485号《关于核准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787,916,281.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8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88,583,427.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67,146.0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企业债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8年5月16日到2018年7月13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16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4.2清算原因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4.3清算起始日
根据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5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7月13日。
4.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情况
自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7月13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清算费用
按照《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5.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活期存款人民币807,144.78元,截止清算结束日2018年7月13日余额为7,782,471.37元,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6日划入垫付资金20,000.00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46,588.37元,已于2018年6月4日和2018年7月3日全部划回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62.63元,已于2018年6月4日全部划回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81,896.44元。其中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保证金利息为880.10元,于2018年6月21日结息到账总金额为4,588.72元,于2018年6月22日直销申购款结息到账金额为0.05元,截止清算结束日2018年7月13日余额为3,389.98元;应收债券利息81,016.34元,已于债券卖出时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8,065,479.40元,此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2018年6月28日前变现结束,资金已划入托管账户。
5.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121,829.8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17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7.63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17日支付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人民币2,939.94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839.9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190.5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5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386.14元。其中应付佣金为233.89元,已于2018年7月9日支付;应付银行间结算服务费150.00元,已于2018年6月15日支付;应付银行间交易手续费2.25,已于2018年7月9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322.89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7月6日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58,000.00元,该款项为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审计费和信息披露费,已于2018年6月15日支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6,000.00元,已于2018年5月16日支付审计费22,000.00元,已于2018年5月30日支付信息披露费30,000.00元。
5.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5月16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18年7月13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14,576.29
1.利息收入 17,796.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098.65
债券利息收入 10,698.16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6,164.8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1,333.08
债券投资收益 -137,422.31
基金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75.5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941.05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25
二、清算费用 3,408.39
1.交易费用 1,724.09
2.利息支出 41.1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1.10
3.其他费用 1,643.20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1,167.90


5.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7月1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7,765,861.3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5月16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7月6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2018年7月13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7,782,471.37元,其中人民币20,000.00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应收利息。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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