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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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0219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与
《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11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
数A
兴业华证沪港深红利100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931 021932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
元) 1.1783 1.175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2,183,605.57 6,617,087.4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3 0.5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每月最后一个交
易日(收益评价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当基金收益评
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达到0.01%以上时, 可进
行收益分配;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
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12月8日
除息日 2025年12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12月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将按2025年12月8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 并于2025年12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5年
12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
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
式为准。 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
理变更手续。
3. 投 资 者 可 访 问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ib-fund.com.cn) 或 拨 打 客 服 电 话
(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
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
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