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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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并对《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具体方案如下: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
率%
托管费
率%
销售服务费
率%
管理费
率%
托管费
率%
销售服务费
率%
023009 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60 0.15 0.40 0.40 0.10 0.20
  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海富通配置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自2025年11月7日起生效。另外,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据此相应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