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5年08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 024102
基金简称A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A 基金代码A 024102
基金简称C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C 基金代码C 024103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蔡玮菁 2012年10月24日
李松 2015年07月01日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的第30天止。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结合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综合分析债券市场的变动趋势,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
投资组合的整体久期,通过动态调整组合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投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而力争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而获取较高的总回报。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投资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5)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以投资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情况,对各类市场大势做出判断的前提下,对可转换债券及其正股、可交换债券和对应股票进行综合分析;首先自上而下从行业进行评估,再自下而上评估股票的估值、盈利和成长等因素,然后根据债券属性进行综合评定,最终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个券。 5、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采用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再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备选行业内部企业的基本面、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研判,精选优质个股进行投资。 6、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使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将重点关注:(1)相对A股有稀缺性的行业与个股,对资本有显着的吸引力、较高的配置价值;(2)相对A股同类公司具有显着的估值优势的公司;(3)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4)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制度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5)人民币与港币之间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8、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以及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10、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11、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2、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景气度、发行主体资质和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研究,运用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定价。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信用衍生品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信用衍生品适当投资风险收益比较高的债券,以达到分散信用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投资组合收益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9%+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0.60%
100万≤M 0.40%
200万≤M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M 0.60%
100万≤M 0.40%
200万≤M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由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本
基金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0.00%
申购费(前收费) 0.00%
赎回费 由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本基金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注:1、投资人如果有多笔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申请
单独计算。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费用由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
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A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C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
节及相关公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2、基金
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
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
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
票型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
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
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
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
的5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
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因此本基金将受到来自
权益市场、固定收益市场两方面风险,一方面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由于信
用品种的发行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此外,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还可能面临股票市场
下跌造成的风险。
1、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
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基金特殊运作方式的安排,投资者的单笔认购/申购存在30天的最短持有期,因而对于同
一时点申购的资金将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由此将有可能触发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针对本基金特殊安排有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1)本
基金申购资金的持有期限可以合理预测和估计,可根据资金的属性配置相应久期的债券资产;2)本
基金触发巨额赎回情形下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应对
此类流动性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3、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
基金。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
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
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另外,本基金除了
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
(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
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
费、托管费(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
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特有的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
国债价格的波动将可能影响国债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国债期货合约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基
金资产净值;国债期货与现货合约以及国债期货不同合约之间价格差的波动可能导致特定策略组合
在部分时间点上价值产生不利方向的波动。
(2)流动性风险
国债期货业务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持仓组合变现的流动性风险和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流动
性风险。持仓组合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是指持仓品种变现时由于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或头寸持有集
中度过大导致未在合理价位成交而造成变现损失的风险;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指当国
债期货业务支付现金的义务大于组合现金头寸而发生流动性危机的风险。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由于发行人或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由于国债期货业务持有的合约均为
中金所场内交易的标准品种,因此该业务信用风险较小。
(4)合规性风险
国债期货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可能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主要
包括业务超出监管机关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阀值等方面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
成损失的风险。
(6)国债期货实物交割风险
国债期货到期时采取实物交割方式,因此可能存在因实物交割导致被逼空的风险。
(7)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
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失的风险。
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
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
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
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
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
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也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只有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
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当出现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规定的特定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
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
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
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
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也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
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
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
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3)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在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
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
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4)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
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
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5)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6、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
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
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
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
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
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8、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
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9、投资信用衍生品风险
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的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
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
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
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实
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或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浙商汇金锦利增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