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10-1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241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10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兴银颐福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68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3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035,357.2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6,698.7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6,035,357.20
利息结转的份额 6,698.73
合计 16,042,055.9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3,889.2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2.3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9月29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00元。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3,889.28 62.36% 10,003,889.28 62.36%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889.28 62.36% 10,003,889.28 62.36%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月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