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联接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联接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5年8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4902
流ETF联接
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4902
流ETF联接A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赵建忠
证券从业日期2007-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
投资目标
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
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包括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以目标ETF为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
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
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
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
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
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
投资于非成份股、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状况,对上市公
司进行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三个维度评估,并将ESG评价情
况纳入投资参考。
2、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
主要投资策略
回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
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
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
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
含存托凭证)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
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
进行适当的替代。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
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等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可以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
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
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其中,针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
本基金管理人将考量包括所处行业景气程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
力等因素,参考同类公司估值水平评价其股权投资价值;通过考量利
率水平、票息率、付息频率、信用风险及流动性等综合因素判断其债
券投资价值;采用经典期权定价模型,量化其转换权价值,并予以评
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
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
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
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
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
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
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7、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
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
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
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主要目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
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
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
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
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
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
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
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风险收益特征
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M
认购费
2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M
100万元≤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N
赎回费
N≥7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信息披露费、律师费、诉讼
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国相关服务机构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
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
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基
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也存在影响。
为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满足流动性需求。但
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赎回申请,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时,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
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成份股停牌的风险。(2)投资于目标ETF基金带来的风险。本基金会面临诸如目标ETF的
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目标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目标ETF的
技术风险等风险。(3)跟踪偏离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追求跟踪标
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组合与跟踪基准之
间产生偏离:目标ETF与标的指数的偏离、基金买卖目标ETF时所产生的价格差异、交
易成本和交易冲击、基金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时所产生的跟踪误差、基金申购、赎回因素所产
生的跟踪误差、基金现金资产拖累所产生的跟踪误差、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所产生的跟踪
误差、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偏差。(4)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本基金为目标ETF的
联接基金,但由于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与目标ETF不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
ETF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5)其他投资于目标ETF的风险。如目标ETF基金份额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目标ETF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目标ETF退市风险、申购赎回失败风险等等。(6)投资科创板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科创
板,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基金
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
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
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等。(9)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
换债券,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券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
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换股的风险等。(10)国债期货投
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11)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股指期货。期货
市场与现货市场不同,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虽然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投
资仅限于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用途,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
不良影响。(12)股票期权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交易采用
保证金交易的方式,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放大,尤其是卖出开仓期权的投资
者面临的损失总额可能超过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的保证金,具有杠杆性风险。
在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时,应当关注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股票期权的价格波动和其他市
场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13)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
交易风险等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
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
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银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联接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