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盈安资产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长信盈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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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盈安资产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长信盈安三个
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9月1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盈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25053
下属基金简称 长信盈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053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三个月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开放赎回
基金经理 潘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4月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潘媛为本基金的拟任基金经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产品,通过稳定的资产配置和精细化优选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ETF)、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7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金供给以及证券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动态配置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大类资产比例,权益类资产占比的区间控制在40%-70%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2%+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 +标普500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3%+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5%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M<1,000,000 1.50% 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 1,000,000≤M<5,000,000 1.2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07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180天 0.50% -
N≥180天 0.00% -
注:M为认购/申购金额,单位为元;N为持有期限。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管理费率(年):1.0%(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托管费率(年):0.2%(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
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
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包括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
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
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
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ETF)、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科创板股票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股票退市的风险、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等。
本基金若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基金若投资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ETF(以下合称“港股通标的
证券”)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
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
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
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港股通ETF价格较大波动的风险(因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
波动、流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交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
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且在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前不接受赎回或转换转出
申请,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工作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且在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
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前且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
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
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
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
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应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中的所有内容,知
悉合同相关争议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