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保兴兴元180天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的公告
2026-04-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保兴兴元180天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的公告
华泰保兴兴元180天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简称为“华泰保兴兴元180天封闭债券”,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5156”,C类份
额基金代码为“025157”)成立于2025年11月4日。基金管理人为华泰保兴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泰保兴兴元180天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180天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
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华泰保兴兴元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者可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鉴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即将届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将于2026年5月5日届满,本基金名
称自2026年5月6日起变更为“华泰保兴兴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更名
后,基金简称变更为“华泰保兴兴元债券”,基金主代码和各类份额基金代码不变。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投资限制等适用基金合同中关
于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有关规定。
二、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等相关法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表达为“中债-
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化、业绩比较基准名称变化等情况修订
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6年5月6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四、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安排
华泰保兴兴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5月6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其中申购和赎回费率不变,适用法律文件中封闭运作期届
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更名后,其持有期限为更名前
持有期限加上更名后的持有期限,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机构最新
业务规则为准。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
式将继承更名前的收益分配方式。请投资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本基金更名后
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华泰保兴兴元180天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
期届满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做适当
调整。
(3)如有疑问,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
免长途话费)或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相关事宜。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
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
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关注基金
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