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双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双鑫收益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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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双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双鑫收益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光大保德信双鑫收益债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5262

光大保德信双鑫收益债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5263
券C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朱剑涛
证券从业日期2008-07-14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江磊
证券从业日期2011-07-01
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其他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
投资目标
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投资范围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
行票据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
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收益
率曲线策略、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可具体分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曲线
策略、单个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可具体分为量化选股策
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投
资策略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5%+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3%+中证港股
业绩比较基准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股票投资类似
风险收益特征
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详细可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
认购费--不收认
购费
本基金
申购费(前收费)--不收申
购费
N
赎回费
N≥7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按日计提0.4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按日计提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按日计提0.30%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可具体分为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
此外,参与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包括:(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
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及信用风险。此外,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基金业绩表现可能会受股票市场影响;(2)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3)国债期货的风险;(4)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5)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该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
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
4008-202-8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