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0253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A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25308 025309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5]161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5年12月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8,459
份额级别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
强A
国泰海通中证全指指数增
强C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14,336,634.29 495,687,367.72 710,024,002.0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61,808.78 139,286.42 201,095.2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214,336,634.29 495,687,367.72 710,024,002.01
利息结转的份额61,808.78 139,286.42 201,095.20
合计214,398,443.07 495,826,654.14 710,225,097.2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499,519.94 20.01 499,539.9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2330% 0.0000% 0.070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2025年12月2日
注:(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及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gthtzg.com)或客户服务电话(9552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销售文件。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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