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达任远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2025-11-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富达任远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
本基金定位为目标风险系列中相对保守的产品。基金管理人旗下目标风险
策略基金中基金相关风险等级划分及其含义由基金管理人制定,不同基金管理
人对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划分及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
比例可能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后续也可能采取其他方法对旗下目标风险策
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进行设置,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不同目标风险
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谨慎投资。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
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请您在投资之前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风险揭示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确认了解产品特征及相关投资风
险,并确保在符合自身投资目标及预计投资期限的前提下谨慎投资本基金。
一、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
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之间的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
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
开放持有期首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不存在该一年后的年
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
的开放持有期首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开放持
有期首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
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为目标风险系列中相对保守的
产品。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配置
比例为5%-20%。
(1)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决定基金资产长期收益的关键,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全球
宏观环境,并对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和资产间相关性特征进行研究,确定整体大
类资产战略配置方向。本基金将采用风险预算方法作为战略资产配置的核心,基
于各类资产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贡献进行资产配置,利用各类资产的风险度量值制
定资产配置决策。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通过对资产长期表现的研究,权衡本基
金的风险与收益定位,在符合基金投资比例基础上设定本基金的风险水平,之后
结合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设定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各类资产之间
的相关性最后得出满足风险水平及各类资产风险权重条件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本
基金将依托定量及定性的资产配置研究,结合风险预算机制,动态调整权益类资
产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战术资产配置策略
战术资产配置是根据经济状况与市场环境对资产配置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
优化配置、增强收益的方法。在通过战略资产配置获得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后,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环境灵活运用多种策略进行战术资产配置,分散风险,为组合
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超越市场基准的收益,力争提升组合经风险调整后的超额回报。
2、基金投资策略
在完成资产配置方案后,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优选基金的方式进行资产配置方
案的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的分类
根据资产配置的理念对基金工具进行分类,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的方式对基金进行分类并形成基金基础库。在此基础上结合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
方案,重点衡量基金是否可以适配组合资产配置方向、投资风格是否清晰稳定、
中长期业绩及风险控制能力是否良好,力求寻找到符合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方向、
投资风格稳定、业绩持续优秀并具有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基金投资品种。
(2)基金的选择
基金的优选通过定量筛选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进行考量。定量方面将结合
历史业绩的驱动因素、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投资业绩等回报分析,并分析影响投资
业绩的主要因子及风格与投资因子的偏离度,还会关注基金规模与流动性、投资
组合构建与风险暴露等因素。定性方面通过对子基金的深度调研,将投资经理的
投资经验、薪酬结构激励、管理规模与团队大小,与不同经济周期适用的投资理
念相结合,同时关注其投资组合构建、交易执行等投资流程。
(3)公募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
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
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
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4)其他基金的投资策略
对于另类基金(如多空策略型基金)和其它创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经审慎
研究后认为具有投资价值的,可以适度参与投资、分散组合风险,但需符合监管
机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直接投资股票作为投资基金的补充,本基金主要对股票的投资
价值进行深入研究,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通过定量与定性相
结合的分析方法,筛选出估值合理、基本面良好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进行投
资。
对于港股通股票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备投资价值的
优质公司。基金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直接投资债券作为投资基金的补充,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较
好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
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
险、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方面综合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品种,选择低
估的品种进行投资。
6、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重点选择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并
在对应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估值合理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以分享正股上涨带
来的收益。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
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
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三、基金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比
例中枢为15%,比例范围为5%-2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
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含)以上;
(2)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
(含)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5%。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四、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保守
的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五、基金费率标准
本基金的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购费率 单笔认购金额(M,元) 认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率 M 0.60%
100万≤M 0.40%
300万≤M 0.20%
M≥500万 每笔1000元
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率 M 0.06%
100万≤M 0.04%
300万≤M 0.02%
M≥500万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 0.80%
100万≤M 0.50%
300万≤M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 0.08%
100万≤M 0.05%
300万≤M 0.03%
M≥500万 每笔1000元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管理费 0.60%/年(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托管费 0.15%/年(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不涉及
注: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
或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
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理财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
他投资人。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
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
等销售费用。
六、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特有投资风险、管理风险、
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风险基金仅为退
休养老投资计划的一部分,因此本基金对于在投资者退休期间能否提供充足的
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会随市场波动,存在基金份额净
值下跌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时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
利,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
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计算),最短持有
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
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含该日)可以申请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
基金份额的风险。
(一)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
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
影响,也呈现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与债券,其收益水平也会
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
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与基金,其收益
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如果发生通货膨胀,现
金的购买力会下降,从而影响基金的实际收益。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
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本基
金可通过分散化投资减少这种非系统性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该种风险。
(6)基金运作风险
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基金运作风险,会直接影响到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及投资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其管理人公司治理风险、基金经理变更风险、
基金投资风格变化风险、基金操作技术风险等。
2、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
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
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一
般情况下,上述资产市场流动性较好。但不排除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特
定投资标的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因此,本基金投资于上述资产时,可能存在
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或进行组合调整时,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
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进或卖出;二是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
基金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卖出证券。两者均可能使基金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本基
金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
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本基金流动性风险评估及相关安排如下: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章节。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从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来看,本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公募基金,具有较好
的流动性。其他投资标的都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或是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这些标的往往存在公开交
易市场、具有活跃的交易特性、估值政策清晰,因此,从投资标的的挑选上,流
动性有一定保障。从投资策略上来看,基金管理人在制定资产配置、基金筛选、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投资策略中将充分重视流动性因素,通过多元化、分散化
的配置防范和管理流动性风险。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基金
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权益。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经内部决策,并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对
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
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内容。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
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3)暂停基金估值;
4)摆动定价;
5)实施侧袋机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5)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
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
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
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
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
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
化情况。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风险基金仅为退
休养老投资计划的一部分,因此本基金对于在投资者退休期间能否提供充足的退
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会随市场波动,存在基金份额净值
下跌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时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
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1、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为目标风险系列中相对保守的
产品。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配置
比例为5%-2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含)以上;(2)根
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含)以上
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依托定量及定性的资产配置研究,结合风险预算机制,
动态调整权益类资产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各类资产的变化都可能影响
到本基金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会
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
本基金定位为目标风险系列中相对保守的产品。基金管理人旗下目标风险策
略基金中基金相关风险等级划分及其含义由基金管理人制定,不同基金管理人对
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的风险等级划分及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可
能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后续也可能采取其他方法对旗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
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进行设置,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不同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
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谨慎投资。
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表现将主要受其投资的其
他基金表现之影响,并须承担投资其他基金有关的风险,其中包括市场、利率、
货币、经济、流动性和政治等风险。
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
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
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
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
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
报存在差异。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
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
可能会较晚。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
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
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3、参与港股通股票及港股通ETF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股票及港股通ETF(以下合称“港股通标的证券”),
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
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
参与港股通标的证券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同时对个股及ETF
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
的存在;港股通标的证券价格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的日期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
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证券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
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
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将可能暂且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
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因港股通标的证券权
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证券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
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证券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
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证
券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
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
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
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7)资产分配。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及港股通ETF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及港股通ETF,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及港股通ETF。
8)港股通额度限制。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
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进而
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9)港股通ETF终止上市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
香港市场ETF终止上市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等制度安排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ETF
可能因基金管理人主动退出香港市场导致终止上市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由此可能
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10)港股通ETF清盘的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ETF发生清盘
业务,将基金资产变现所得的资金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基金
份额的注销日与清盘资金发放日之间可能间隔较长时间,对清盘后尚未注销的基
金份额,投资者需审慎评估其价值。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11)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港股
及港股通ETF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
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4、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如投资,将面临科创板股票相关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
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
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整体业绩波动大、风险高,市场可比
公司较少,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
大,估值与发行定价难度较高。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科创板竞价交易较主板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
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
券标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从而导致本基金净值出现大幅波动的风
险。
(3)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较高,且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在特定的
阶段对科创板的个股可能形成一致性预期,出现股票无法及时成交的情形。
(4)退市风险
科创板的退市标准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创板上市公
司将直接退市,没有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两方面程序,其面临退市风险更大,会
给基金资产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
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波动将引起
基金净值波动。
(6)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
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的情况,存在集中度风险。
(7)政策及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导致
基金投资运作产生相应调整变化。此外,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
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
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5、公募REITs的投资风险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
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
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
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
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公募REITs二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
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
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
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公募REITs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
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
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公募REITs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
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
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公募REITs无法偿还借
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投资
者结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公募REITs基础设施项目的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作为战略投资者所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较
多,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持有期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交易,因此公募REITs上
市初期可交易份额并非公募REITs全部份额,公募REITs面临因上市交易份额不
充分而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4)公募REITs基金份额净值无法反映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价值的风险
公募REITs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估值。公募REITs
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进行评估(至少每年一
次),但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因此公募REITs
对基础设施项目的估值可能无法体现其公允价值。基础设施项目评估价值基于多
项假设作出,基础设施项目评估价值与公募REITs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
也不代表公募REITs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5)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6)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
因发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法律文件约定的提前终止事项,专
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则可能导致公募REITs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
至导致公募REITs提前终止的风险。
(7)税收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
作与公募REITs基金收益。
(8)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
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业务规则,使公募REITs
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
6、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除普通股票投资可能面临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投资存托凭证可能还会面临以下风险:
1)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
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系由存托人以境外发行的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
内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
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
在一定的差异。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可以直接享有股东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等收益权等);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间接拥有公
司相关权益的证券持有人,其投票权、收益权等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
存托人享有并间接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力。若未来发行人或存托人未能履行存托
协议的约定,不对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派息或者分红派息金额少于应得金额,
或者存托人行使股东表决权时未充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共同意见,则存托凭
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投资
损失。
2)发行人采用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如采用协议控制
架构,可能由于法律、政策变化带来合规、经营等风险,可能面临对境内实体运
营企业重大依赖、协议控制架构下相关主体违约等风险。
3)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
发行时,其对应的净资产已经固定,但未来若发行人增发基础证券,将会导致存
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4)交易机制相关风险。境外基础证券与境内存托凭证由于时差、交易时间、
交易制度、停复牌规则、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差异,境内存托凭证的交易
价格可能受到境外市场影响,从而出现大幅波动。此外,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
允许的情况下,发行人现在及将来境外发行的股票或存托凭证可能转移至境内市
场上市交易,从而增加境内市场的存托凭证供给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格大幅波
动。
5)存托凭证退市风险。如果发行人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违
法行为,可能导致存托凭证面临退市。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面临存托人
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持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
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金提供相应服
务等风险。
6)汇率风险。存托凭证以人民币计价资产,由于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
则以人民币计价存托凭证的价值将会产生波动。同时,若境外市场采取外汇管制
措施,将可能使汇兑风险加大。
7)其它风险。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
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
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
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投资者生效。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投资者
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
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投资者可能面
临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7、新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
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
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
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8、流动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一定的锁定期限,在此
期间无法转让变现,因此可能对基金的流动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受证券市场
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流通受限证券在可流通后可能发生亏损的风险。尽管基金管
理人针对流通受限证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但投资者仍
然有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
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基金
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的影响;
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需要面对临时调整
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现违规违
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10、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
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计算),最短持有期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含该日)可以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
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
险。
11、证券经纪机构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机构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
证券经纪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
值等风险。
12、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的外包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运营服务事项外包给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办理,届时因基金服务机构不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资质要求或因
服务机构经营风险、技术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可能使得运营服务事项发生差
错,给本基金运营带来风险。
13、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
出于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
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
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条件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资人或基金
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追加认购/申购
被拒绝、因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其它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的具体内容。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
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本基金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的表述仅为主要
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内
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
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
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
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
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
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
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
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页无正文)
投资者声明与承诺:
1、本人/本机构确认知悉并理解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但并
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
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
市场平均业绩水平,基金管理人过往的投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未来业绩的保证。
2、本人/本机构确认已认真阅读富达任远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
充分知悉及了解目标养老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产品投资策略、参与权益资
产的比例、基金风险特征以及费率安排等产品特征,本人确认富达任远保守养老
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本人预计
投资期限相匹配,并自愿投资本基金,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投资人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