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兰克林国海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5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富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基金代码025563
国富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25563
A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2月9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
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
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
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
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每份
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
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
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
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5年12月9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王莉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6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5年12月18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严婧璧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7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其他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投资范围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
主要投资策略
信用债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金额(M)单
M<1,000,000 0.30%
位:元
认购费
1,000,000≤M<5,000,000 0.10%-
M≥5,000,000 1,000元/笔-
M<1,000,000 0.30%-
申购费
1,000,000≤M<5,000,000 0.10%-
(前收费)
M≥5,000,000 1,000元/笔-
注: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30天,在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30
天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别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信息披
1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其他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
相关服务机构
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一)市场风险;(二)管理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四)操作或技术风
险;(五)合规性风险;(六)自动清算的风险;(七)其他风险;(八)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如下:
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
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
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
差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为本基金的辅助性投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在预期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谨慎配
置相对风险较低、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
3、最短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的第30天的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
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
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0
天内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的风险。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
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不
一致的,分别计算。
(二)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7】月【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523】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
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
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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