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中证8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工银瑞信中证8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0月28日
送出日期:2025年10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中证800指数增强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5763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中证800指数增强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763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陈鑫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7月9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800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的
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
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主要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境外市场的其他相关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
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退市风险和境外企业
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股价大幅波
动风险和无法盈利甚至较大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
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或者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
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
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
险。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自指数编
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
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
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
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的差异,此外因标的指数
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
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
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本基金面临跟踪偏离风险,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
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
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但因标的指数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了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需要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对投资组合
进行一些优化调整,如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成份股的权重、替换或者增加一些非成份股,以及投资股指
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这种基于对宏观面、基本面的深度研究作出优化调整投资组合的决策,最终结果仍然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也可能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因此本基金存在采
用主动增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可能引致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
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
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
行。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
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
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
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ub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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