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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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1月23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港股恒信混合(QDII) 基金代码 025787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DACHENGINTERNATIONALASSETMANAGEMENTCOMPANYLIMITED
境外托管人 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 CitibankN.A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年1月26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柏杨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1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港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股票和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法律法规允许的、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资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等金融工具。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或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进行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的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市场发展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5、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9、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调整)*80%+中债-国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季度报告。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万元 1.5%
M≥10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
180日≤N<1年 0.25%
N≥1年 0.0
注: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认购、申购费率一折优惠,认购费、
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
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注:1个月=30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所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和管理费用及在境内外市场的开户、维护、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境外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转移新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但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自身原因导致被更换的情形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一)境外投资的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2、汇率风险;3、政治风险;4、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5、会计核算风险;6、税务
风险。
(二)开放式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1、管理风险;2、信用风险;3、利率风险;4、交易结算风险;5、操作或技术风险
(三)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股票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5、衍生品投资风险
6、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7、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8、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9月24日证
监许可【2025】2165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
管协议、大成港股恒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