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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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 年 3 月 12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 3 月 1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全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
持有混合 FOF
基金代码 025826
下属基金简称 兴全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
持有混合(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826
基金管理人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
基金经理 刘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7 月 2 日
基金经理 张济民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其他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3 个月。
注: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阅读《兴证全球盈禧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了解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主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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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和 ETF)、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比例
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20%-50%,投资于境内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5%。
前述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
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投资于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占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可以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包括战略型资产配置策略、战术型资产
配置策略)、区域资产配置策略、优选基金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港股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5%+MSCI 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收益率(使用
估值汇率折算)×12%+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收益率×3%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
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
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注:-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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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500 万 0.50%
M≥500 万 1,000 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 万 0.50%
M≥500 万 1,000 元/笔
赎回费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1.00%
30 日≤N<180 日 0.50%
N≥180 日 0
注:-
认购费
1、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
基金认购费用。
2、若投资人重复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申购费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披露相应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本基金尚未成立,暂不披露。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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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
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基金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
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
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
来的风险、港股通 ETF 因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波动、流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交
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的风险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此外,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
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
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并非必然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
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
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存托凭证持
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
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3 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
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
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
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
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
后,3 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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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概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概要中的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
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与本基金有关的以下资料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网站:
(1)基金合同及其修订、托管协议及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5)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摘要文件,仅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
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