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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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4月9日
送出日期:2026年4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 基金代码 025894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894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895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偏股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三个月。
基金经理 江虹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4月1日
注: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个月,在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或转
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及基金精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限于全市场的ETF(不包含货币 ETF)、境内上市的定期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公募REITs、以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非上市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基金中基金及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港股通标的ETF、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
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权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二)基金优选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策略;(五)公募REITs投资策略;(六)存托凭证投资策略;(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八)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九)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的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2%+MSCI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收益率×8%+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9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00%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9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00%
注: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需至少满三个月,在三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红
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相应赎
回费与对应基金份额赎回费一致。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ETF-FOF)C 0.4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金额为当年
度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际产生费用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其中,当年度指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所在年度,预估年费用金额可能因具体更新时点不同存在差异。
4、管理费、托管费为最新合同费率。
5、销售服务费(如有)为最新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
6、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
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虽然本基金管理人
采用风险控制策略,但是各类资产所在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
业绩表现和投资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面临本金亏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
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3、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个月,在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
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4、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运作中,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
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
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
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其他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除了本基金管理人对本
基金该部分资产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所投子基金将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5、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二级市场买入或转换入的
方式获得基金份额,通过赎回、二级市场卖出或转换出的方式变现基金份额。如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
资基金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
绝申购、暂停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6、投资策略的风险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权益类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确定组合中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及债券等资产的比例。当股市或债市上行时,本基金可能过少配置相关资产从而无法
获得相应收益;当股市或债市下行时,本基金可能过多配置相关资产从而导致较大损失。股市、债市的变
化以及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将影响基金业绩表现。
(2)基金投资策略的风险
1)投资标的风险。
2)商品基金的风险。
3)沪港深/港股通基金的风险。
4)香港互认基金及QDII基金的风险。
5)公募REITs的风险。投资公募REITs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风险等。
6)子基金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7)子基金风格偏离风险。
8)子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3)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风险
(4)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5)汇率风险
(6)境外市场的风险
7、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9、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10、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11、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2、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从而给本基金
带来估值风险。
三、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税负增加风险、政策
变更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30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
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盈
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协议》、《景顺长城盈丰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