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2025-12-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资管”)已就旗下管理的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详见“一、产品变更信息”)变更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5年11月27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即2025年12月8日起,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正式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变更信息
  (一)产品基本信息
  变更前产品信息 变更后产品信息 变更后基金经理
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万联天添利货币” ,资产管理
计划主代码“970177” )
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简称“平安天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
码“025952” )
罗薇
  (二)《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要点包括:
  1、变更产品名称、简称、代码等基本信息;
  2、变更产品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投资经理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
  4、将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5、变更产品存续期为“不定期”。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资产管理合同》具体修订已在万联证券资管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变更注册后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查询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安排
  1、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即2025年12月8日),原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原《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25年12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变更注册后的公募基金。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已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2、根据万联证券资管发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在原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后,对于已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原《资产管理合同》的投资者,如未在2025年12月5日15:00前向销售机构申请解除《资产管理合同》,将视为同意并签署《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其持有的份额将相应结转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未解除《资产管理合同》的原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可连续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拟新参与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的投资者,需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者签约后,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通申购、赎回该基金的权限,投资者方可参与该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销售机构办理新增签约的业务安排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果销售机构暂不支持新增签约,未签约的投资者则无法办理前述货币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由于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申购采用自动申购方式,该种情形下可能存在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自动申购为上述货币基金基金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附件:《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本次变更涉及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一)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二)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产品投资经理
  由“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经理吴永清”变更为“平安基金旗下基金经理罗薇”。
  (四)变更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五)变更产品存续期限
  产品存续期限由“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含当日),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变更为“不定期”。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