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宝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1月05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宝北证50成份
基金简称基金主代码025954
指数
华宝北证50成份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5955
指数C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蒋俊阳
证券从业日期2009年07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
股(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投资范围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及融资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本基金力争
主要投资策略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
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N<7日1.50%
赎回费
7日≤N 0.00%
本基金份额类别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3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公证
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
划费用、账户开/销户及维护费用;因参与融资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
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
险;(3)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
目标的风险;(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7)参与股指
期货交易的风险;(8)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10)参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1)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12)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2、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
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政策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
险、通货膨胀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
4、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
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华宝北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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