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添益债券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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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添益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1月18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摩添益债券 基金代码 025977
下属基金简称 大摩添益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978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吴慧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余斌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票型 ETF 除外))、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对于基金投资,本基金仅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①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②基金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其中境内股票资产(含股票型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基金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7、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3%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 + 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普通纯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注:本类别基金份额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4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
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
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
成的利率风险、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以及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
评级下调或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
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4)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
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
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险。
(8)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9)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或基金持有人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终止。
(10)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
出于尽职调查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
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基金合同》、《业务规则》、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
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
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追加认购/申购被拒绝、因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2、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各方当事人同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
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法规要求更新。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
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