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26185
下属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185
下属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186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邢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8月05日
基金经理 龙江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03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8、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90%+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 1.0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60% 非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万 0.10%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06% 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03% 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1.2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80% 非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4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万 0.12%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08% 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04% 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00% -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 (前收费) 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A 0.00% 销售机构
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C 0.3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股票期权交易等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因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税负增加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其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发行主体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
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时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承担因标的指数变更
而产生的风险与成本。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
影响因素可能包括: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
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
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
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交易成本、市场冲击成本、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可
能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6)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
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
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
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0.50%,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6)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尽管指数编制机构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准确性,但不对此作任何保证,亦不因指数的任
何错误对任何人负责。因此,如果标的指数值出现错误,投资人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则可能导致损
失。
(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
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
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8)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的风险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如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停
牌风险时,可能在一定时间后被剔除指数成份股,或由于尚未达到指数剔除标准,仍存在于指数成份股中。
为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降低配置比例或全部卖出,或进行合理估值调整,从而
可能造成与标的指数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此外,如指数成份股出现违约情形时,本基金可
能无法及时卖出已经持有的成份股,从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风险。
(9)指数增强型策略风险
本基金在一定的跟踪误差约束范围内,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为此,本基金可能在一定
幅度内减少或增加部分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投资比例,甚至从投资组合中剔除个别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在标
的指数成份股之外进行投资。由于指数增强型策略的表现存在不确定性,本基金进行增强投资的结果既可
能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也可能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
2、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
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
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3、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因此可能面临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
种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并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相关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配备有独立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将对基金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进行风险评估,并留存书面报告备查,监察稽核部门将对流通受限证券投资进行合规监控,
确保投资的合法合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
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设置投资
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
损失。
6、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
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
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
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
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
风险。
7、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
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
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8、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备兑证券数量
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
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9、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
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成本。具体而言,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中,因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证券相关权益,返还证券,导致基金资产损
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或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标的预判失误等
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由于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主要包
括业务超出监管机关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阀值等。
10、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北证50成份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
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
险。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高、迭代快、议
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
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
大不确定性,或面临较大波动,个股投资风险加大。因此,本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
益的同时,须承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企业不确定性更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
包括北交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
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企业退市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进入
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
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
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4)企业转板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转板制度,符合条件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
深交所创业板。一旦上市公司完成转板,将面临被调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交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
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由此
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6)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
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本基金投
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11、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决定将本基金转换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此项调整经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投资者还有
可能面临基金自动转型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qhfunds.com]、客服电话[400-620-660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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