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鑫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渤海汇金鑫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5月07日
送出日期:2026年05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渤海汇金鑫享债券发起基金代码026216
渤海汇金鑫享债券发起
基金简称C基金代码C 026217
C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交易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基金经理张旭东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03月22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基金经理刘德杰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5年06月02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其他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
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
投资目标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
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
投资范围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等)、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基金管理人旗下
的股票型基金及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香
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
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
债券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
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基金合
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2、根
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含存托凭证)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利
率债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投
主要投资策略
资策略、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基
金投资策略、国债期货交易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
业绩比较基准
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投
资需谨慎。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本基金C类基金份
认购费
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前收本基金C类基金份
费)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N
N≥7天0.00%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N
7天≤N
N≥30天0.00%机构投资者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类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注:1、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
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
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
未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
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
险、销售服务费计提与返还模式的相关风险及其他风险。
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1)债券投资风险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
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信用债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的股票市场,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本基金业绩的波动。
(3)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基金暂停估值或基金份额净值延迟计算、公告的风险、被投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错误的风
险、基金托管人可能无法通过第三方数据源对被投资的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独立复核
而导致净值错误的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
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风险、在基金投资中可能较大比例投
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4)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风险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是指持有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
普通股票的债券,是兼具债券性质和权益性质的投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可能既面临发
行人无法按期偿付本息的信用风险,也面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
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6)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参与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给本
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
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7)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
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
险、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法律和政治风
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
(8)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若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能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流动性风
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
(9)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
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若本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企业退市风险、流动性风
险、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10)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
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
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11)参与信用衍生品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
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为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
致难以将其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
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
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出现变化,导致信用评级
机构调整对创设机构或所保护债券的信用级别,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投资者的
利益的风险。
2、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
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https://www.bhhjamc.com][客服电话:400-651-1717]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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