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银证券安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6-01-12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银证券安怡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签
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1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
下中银证券安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的认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销售机构
026242 中银证券安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26243 中银证券安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6年1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认
购业务。
二、重要提示
上述适用基金的认购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开放期时的基金,基金特殊期间
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jsbchina.com 95319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26,400-620-8888
网址:www.bocifunds.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前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
承诺或保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