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交通银行银行为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代销机构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交通银行银行为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6
年4月15日起,本公司新增交通银行为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份额 026246
2 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人民币份额 026247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交通银行为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本基金的具体销售平台和业务规则以交通银
行安排为准。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以代销
机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代销机构可
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具体促销安排和业务规则以代销机
构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决策。
本基金的股票(含普通股、优先股、港股通股票、存托凭证等)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资产的80%。因此香港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走势是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
的重要风险因素,本基金在投资香港市场时,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还面临汇率风险、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
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交通银行银行为汇丰晋信港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代销机构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