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证资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山证资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09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山证资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代码 026250
基金管理人 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刘凌云 2007年06月29日
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固定收益类)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1、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2、替代性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请投资者详见《山证资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
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和认证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证券等交易、结算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包含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4、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下跌的风险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
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值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2)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产生差异,从而使
基金收益发生变化。同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承诺。中
证同业存单AAA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3)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标的指数停止编制,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变更标的指数和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将与新标的指数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2)基金跟踪偏离风险
本基金在跟踪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同业存单AAA
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影响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和动态最优化策略,投资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
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构成可
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基金实际收益率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2)指数调整成份券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的构成
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3)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交易成本、市场冲击成本、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等,可能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4)基金发生申购或赎回时将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或变现需求,当同业存单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或
受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起点的限制,本基金投资组合面临一定程度的跟踪偏离风险;
5)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技术手段、买入卖
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程度。
(3)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同业存单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同业存单市
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但因标的指数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
大偏离。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
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
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
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出现停牌、摘牌或违约的情况,从而可以导致以下风险:
1)本基金的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出现大幅折价,对基金净值产生冲击的风险;
2)当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券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券、非
成份券等方式进行替代,可能导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发生一定偏离;
3)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
策程序后可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产生跟踪偏离、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7)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
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
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
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
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
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
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
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9)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
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10)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
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仍不能赎回的风险。
5、操作风险
6、合规性风险
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
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s://szzg.sxzq.com/
客服电话:95573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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