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产业升级混合发起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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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产业
升级混合发起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4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泰产业升级混合发起基金代码026253
国泰产业升级混合发起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6253
A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王兆祥
证券从业日期2014-08-01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
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其他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精选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力争在控
投资目标
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投资范围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等)、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
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
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比例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
略;9、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5%+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5%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以通过内地与香
风险收益特征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50万元≤M
按笔收
M≥100万元100元/笔

M
申购费(前收费)
50万元≤M
按笔收
M≥100万元100元/笔

N
7日≤N
赎回费
30日≤N
N≥180日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收费方式/年费率
费用类别收取方
或金额(元)
本基金根据每一基
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与持有期间年化收
益率,在基金份额
赎回、转出或基金
合同终止的情形发
生时,确定该笔基
金份额对应的管理
费。当基金份额赎
回、转出或基金合
同终止的情形发生
时,若持有期限不
足一年(即365天,
下同),则按1.20%
的年费率收取管理
费;若持有期限达
到一年及以上,则
管理费根据持有期间年化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收益率分为以下三
种情况,分别确定
对应的管理费率档
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
绩比较基准的年化
超额收益率(扣除
超额管理费后)超
过6%且持有期间
收益率(扣除超额
管理费后)为正,
则按1.50%的年费
率确认管理费;若
持有期间的年化超
额收益率在-3%及
以下,则按0.60%
的年费率确认管理
费;其他情形则按
1.20%的年费率确
认管理费。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
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本基金特定风险、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运作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
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本基金股票仓位偏高而面临的资产配置
风险、由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可能面临无法盈利甚至亏损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
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参与融
资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及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