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1-12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1月9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发起(QDII) 基金代码 026291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发起(QDII)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291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发起(QDII)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292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无 无 境外托管人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TheHon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Limited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成雨轩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6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通过精选港股消费主题的股票,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内地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约类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香港市场投资工具,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香港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港股消费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投资于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香港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资。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重点通过跟踪宏观经济数据(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趋势,来做前瞻性的战略判断。(二)股票(含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1、港股消费主题的界定本基金所界定的港股消费主题,指的是香港市场上市的消费主题相关
行业的上市公司。本基金所指消费主题相关行业主要包括以下行业:(1)主要消费行业:指主要与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高度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包括申万行业分类口径下的纺织服饰、食品饮料、商贸零售等。(2)可选消费行业:指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居民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消费,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包括申万行业分类口径下的汽车、家用电器、电子、社会服务、传媒、美容护理、轻工制造等。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主题的界定方法,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消费主题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个股投资策略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出优质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定性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能力、人才资源、治理结构、研发投入、创新属性等因素,重点关注符合研发投入大、经济发展规律、政策驱动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产业和上市公司。在定量方面,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基本面及财务报表信息灵活运用各类财务指标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PE、PEG、PB、PS、EV/EBITDA等估值指标以及研发投入占比、研发投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指标。(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经估值汇率调整后的恒生消费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发起(QDII)A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1.00%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注:1、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2、通过直销机构(含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子公司,下同)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
认购费/申购费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发起(QDII)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1.00%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发起(QDII)C 0.4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
理/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计提。
3、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
C类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持有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
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持续持
有C类基金份额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
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大额赎回风险、金融模型风险、操作
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
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价格管制风险、股票市场管制风
险、地缘政治风险、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外汇风险、外汇管制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
风险、开放日及开放时间风险、开通外币申赎的风险、投资香港市场的风险、衍生品投资风
险、境外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的风险、境内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科创板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
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为香港证券交易所。因此,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受到香港证券交
易所交易时间的影响,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若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变更或发生其他情况,本基金业务办理时间可能进行相应的调整。请投资人关注本基金的开
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尽
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
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
律和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中欧港股消费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