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汇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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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汇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汇和债券 基金代码 026305
下属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汇和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306
基金管理人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董伟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3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较高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全市场的境内股票型ETF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不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包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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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本基金审计费用及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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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
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6)购买力风险。2、管理风险。3、本基金特有风险:
(1)投资于其他基金所面临的风险;(2)债券投资风险;(3)境内股票投资风险;(4)港股通股票投
资风险;(5)国债期货投资风险;(6)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8)存托
凭证投资风险。4、技术风险。5、流动性风险。6、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estlead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78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