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锦利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2-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新华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锦利债券A)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2月25日
送出日期:2026年2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新华锦利债券基金代码026307
下属基金简称新华锦利债券A下属基金代码02630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姚海明
证券从业日期2013-08-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林翟
证券从业日期2009-09-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投资目标
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
投资范围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
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
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
主要投资策略
资策略。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8%+中证港
业绩比较基准
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
风险收益特征
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通过其他销售机
M<100万元0.30%
构认购
通过其他销售机
认购费100万元≤M<500万元0.20%
构认购
按笔收取,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
M≥500万元
笔构认购
通过其他销售机
M<100万元0.30%
构申购
通过其他销售机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20%
构申购
按笔收取,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
M≥500万元
构申购笔
N<7日1.50%个人投资者
N≥7日0.00%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N<7日1.50%非个人投资者
7日≤N<30日1.00%非个人投资者
N≥30日0.00%非个人投资者
注:1、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2、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在认购、申购时支付认购、
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券/期货交易、结算等费用;基金的
其他费用银行汇划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账户维护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以上费用
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
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
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
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
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境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
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通常情况下,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2)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
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
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
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
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
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
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
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
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
险。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投资收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6)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条约定的资产规模
过小、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较少等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
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自动清盘的
风险。
(7)本基金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
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
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
与按披露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
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申请仲
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