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东财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东财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财上证科创100指数
026418
契约型开放式
2026 年4月29日
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财上证科
公告依据
2 基金募集情况
创板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财上证
科创板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263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26 年4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
829
东财上证科创100指
份额类别
数A
东财上证科创100指
数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29,306,562.33
465,007,992.00
494,314,554.33
(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7,806.06 70,313.43 78,119.49
有效认购份额29,306,562.33 465,007,992.00 494,314,554.33
利息结转的份
额
7,806.06 70,313.43 78,119.49
募集份额
(单位:份)
合计29,314,368.39 465,078,305.43 494,392,673.82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00% 0.0000%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6年4月29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
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
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
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ongcaijijin.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会
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
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
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
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
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
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
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
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
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
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特此公告。
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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