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6-04-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8月6日证监许可〔2025〕1666号文注册,
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6年2月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6年5月4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本基
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现状,以及《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汇百川稳航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
基金管理人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
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6年5月4日提前至
2026年4月23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6年4月23日,
2026年4月24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riversfund.com)或拨打全国统
一客服电话(400-101-1190)咨询相关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
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
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
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