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9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22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25
四、清算与交割......................................................................................................................27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7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8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
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12月30日证监许可[2025]2982号文注册
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4、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
时公告。
7、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
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
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
资金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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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
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
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0、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
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人
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具体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2、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
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通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
开通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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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机构销售,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
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
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详见《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2)股票投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
港市场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还需承担股票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
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它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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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联动的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
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
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
风险相对更大。
2)股价波动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
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
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持仓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3)汇率风险
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支付,并且
资金不留港(港股交易后结算的净资金余额头寸以换汇的方式兑换为人民币),
故本基金每日的港股买卖结算将进行相应的港币兑人民币的换汇操作,本基金承
担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以及因汇率大幅波动引起账户透支的风险。
另外本基金对港股买卖每日结算中所采用的报价汇率可能存在报价差异,本
基金可能需额外承担买卖结算汇率报价点差所带来的损失;同时根据港股通的规
则设定,本基金在每日买卖港股申请时将参考汇率买入/卖出价冻结相应的资金,
该参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价设定上存在比例差异,以抵御该日汇率波动而带来的
结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金被额外占用进而降低基金投资效率的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总额度以及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
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总额度或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而错
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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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
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
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
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
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
交易,将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
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
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如在内地市场开市而香港市场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也不能正常交易,本基
金所持港股将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T+2日才进行交
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
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
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
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
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存在不能及时
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A股和港股投资比例,造成比例超标的风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
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
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
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
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
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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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
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
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
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
(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
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
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
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
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
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11)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显着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
①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费、印花税、
过户费等税费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费等项费用,本基
金存在因费用估算不准而导致账户透支的风险;
②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则相对较少,流动较为缺乏,本基
金投资此类股票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而面临个股流动性风险;
③在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中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
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④存在港股通香港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
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结
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
或处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
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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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
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
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
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4)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
易制度,若投资股指期货,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
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
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
主要包括: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
的系统风险、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
的制度性风险等。
(6)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若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衍生品价格
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衍生品基础资产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
金而带来的保证金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以及
各类操作风险。
(7)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1)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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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
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2)偿付风险
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
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
结算的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
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
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
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
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9)融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
融资业务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
维持担保比率,这种“盯市”的方式对本基金流动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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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
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
见本公告相关部分。
本基金在认购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
人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代码:026626(A类),026627(C类)
简称:建信消费严选股票A(A类),建信消费严选股票C(C类)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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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
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2栋3703-A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热线:010-83275199
网址:http://www.new-rand.cn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罗佳
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址:https://www.licaike.com/
(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第10层(实际楼层
第9层)02A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热线:400-168-1235
网址:https://www.luxxfund.com/
(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
栋(南塔)L1401-L1501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热线:4000-890-555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https://www.txfund.com/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https://www.duxiaoman.com/
(9)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热线:400-610-5568
网址:https://www.boserawealth.com/
(10)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法定代表人:陈彤
客户服务热线:400-160-8888
网址:http://www.efundcf.com.cn
(1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王强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1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https://www.zlfund.cn/,http://www.jjmmw.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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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热线:95021
网址:https://1234567.com.cn/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fund/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热线:95188-8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网址:http://www.5ifund.com/
(1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98号的三亚太平金融产业港项目2
号楼13层1315号房
法定代表人:经雷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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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uyifund.com/
(2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
法定代表人:汤蕾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网址:https://www.puzefund.com
(2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5369
网址: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网址:http://www.windmoney.com.cn/
(2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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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2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2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
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网址:https://www.lufunds.com/
(2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2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55号1号楼9层30-910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热线:4000-555-671
网址:https://www.hgccpb.com/
(2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
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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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30)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5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热线: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3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王珊珊
客户服务热线:400-0988-511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3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热线:0411-39027807
网址:https://www.yibaijin.com
(3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4)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7388
网址:https://www.gongmuppw.com
(35)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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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8-1室
法定代表人:郑焰
客户服务热线:400-100-2666
网址:https://www.zocaifu.com/
(3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3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
307-2室
法定代表人:王树科
客户服务热线:952303
网址:http://www.huaruisales.com/
(3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39)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第8层09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户服务热线: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net
(4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热线:025-6604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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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uilinbd.com
(4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
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032-5885
网址:https://www.leadfund.com.cn
(4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热线:010-66154828
网址:https://www.5irich.com
(4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45)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128号7层(名义楼
层,实际楼层6层)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weonefunds.com
(4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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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网址:https://life.sinosig.com
(4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19
网址:https://www.e-chinalife.com
(48)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27楼、30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780
网址:https://www.cfc108.com/
(4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网址:http://citicsf.com/e-futures/
(5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网址:http://www.gtht.com.cn
(5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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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sc108.com
(5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http://www.citics.com/newsite
(5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户服务热线:95517
网址:www.sdicsc.com.cn
(56)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客户服务热线:95322
网址:https://www.wlzq.cn/
(5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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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5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
室(部位: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http://www.gzs.com.cn
(6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热线:0431-96688
网址:www.nesc.cn
(6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95584
网址:http://www.hx168.com.cn/hxzq/
(6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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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L4608
法定代表人:王建力
客户服务热线:95532
网址:http://www.ciccwm.com/
(6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网址:http://www.gjzq.com.cn
网址:www.95579.com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
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4日。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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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
部分。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通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
额开通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
通直销机构销售,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发售面值发售。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基金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通过
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
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
金额。
5、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累计认购金额确定认购
费率,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基金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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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种类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0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
各项费用。
6、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1)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2)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为固定金额时,计算方法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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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认购份额=(100,000+30.00)/1.00=100,030.00份
即: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
期结束时,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则其可得到
100,030.00份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
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1+0.8%)=49,603.17元
认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元
认购份额=(49,603.17+5)/1.00=49,608.17份
即:某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
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49,608.17份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
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50,000+5)/1.00=50,005.00份
即: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
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50,005.00份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8、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份额类型为投
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
(三)认购的金额限制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
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
额不得低于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元的,
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
额不得低于1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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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1、代销机构
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等)
B.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C.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A.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B.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C.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结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
司直销柜台或者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D.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
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代销机构
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B.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C.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两份
E.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F.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
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A.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B.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C.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
司直销柜台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四、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有
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谷澍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3、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
分。
4、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
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cbfund.cn。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6、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雅秋
经办律师:陆奇、陈雅秋
7、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龚凯、楼竹君、谢浩然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龚凯、楼竹君、谢浩然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1日

建信消费严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