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明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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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明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4月3日
送出日期:2026年4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明睿债券基金代码026750
华泰紫金明睿债券A下属基金代码026750
下属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明睿债券C 02675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王曦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8-12-05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
刘曼沁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4-07-23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王焘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20-8-12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其他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
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
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投资目标
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仅限于
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及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全市场
的股票型ETF,不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投资范围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
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且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
票、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
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
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以获取绝对收益为投资目的,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基础之上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力争使投资者获得较为合理的绝对
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存托凭
证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等部分组成。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二)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1、久期策略;2、期限结构策略;
略3、个券选择策略;4、相对价值判断策略;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6、信用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三)股票投资策略:1、A股投资策略;2、港股投资策略
(四)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五)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六)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七)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3%+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
准通综合指数(CNY)收益率×2%+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风险收益特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征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报告编制日,本基金尚处于募集期。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截至本报告编制日,本基金尚处于募集期。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明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认购费(前收费)
M≥1000万元每笔1000元
M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万元每笔1000元
N<7日1.50%机构投资者
7日≤N<30日1.00%机构投资者
N≥30日0机构投资者
赎回费
N<7日1.50%个人投资者
7日≤N<30日0.75%个人投资者
N≥30日0个人投资者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明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认购费(前收费)-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前收费)-不收取申购费
N<7日1.50%机构投资者
7日≤N<30日1.00%机构投资者
N≥30日0机构投资者
赎回费
N<7日1.50%个人投资者
7日≤N<30日0.75%个人投资者
N≥30日0个人投资者
注:1、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2、通
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在认购、申购时支付认购、申购
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3、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20%销售机构
类基金份额)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
品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账户
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基金投资其
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费用(但法律法
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等费用,以
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
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如有)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
除。
2、披露相关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
值,单位为元,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
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4、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
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
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
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
市公司经营风险;(5)通货膨胀风险;(6)再投资风险;(7)杠杆风险;(8)债券收益率曲
线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4、实施侧袋机制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
险;7、合规风险;8、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风险;(3)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5)信用衍生品投
资风险;(6)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7)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风
险;(8)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9)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9、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htscamc.com,客服电话:4008895597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