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鑫锐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锐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鑫元鑫锐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锐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
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1月22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鑫锐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6756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鑫锐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6756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肖涵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21年9月1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量化方法综合考虑标的表现,精选个股构建投资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
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数据(GDP增长率、PPI、CPI、工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宏观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和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运用上述大类资产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数量化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成长性等进行深入分析,精选成长性良好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不定期对模型进行调整,改进模型有效性,从而取得更高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小盘5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200万元 0.40%
2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1.00%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
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
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
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
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
生的赎回费,应当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若有)、信息披露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
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
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证券发行公司的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等;二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三是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基
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股票市场以
及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净值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宏观经济数据、
各大类资产市场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持续迭代优化量化选股模型,以控制
特定风险。
2、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或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其作为金融衍
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金融衍生品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
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
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
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4、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
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
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1)杠杆效应放大风险:本基金通过融资可以扩大交易额度,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利润,这必然
也放大了风险。本基金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既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又得
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费用,如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会加大亏损。
(2)担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风险:单只或全部证券被暂停融资、本基金账户被暂停或取消融资资格等,
这些影响可能给本基金造成经济损失。此外,本基金也可能面临由于自身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融资合同约定
的担保要求,且未能及时补充担保物,导致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3)强制平仓风险:本基金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
格波动,导致日终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且不能按照约定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
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由此可能给本基金造成经济损失。
6、采用量化策略进行投资管理可能引致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构建投资组合,量化模型仅是选股模型,本基金并不基于量化模型进行高频交易。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选择股票并构建投资组合,存在失效并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同
时,宏观经济环境、股票市场环境、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会影响模型的有效性,无法达到预期
的投资效果。
7、对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
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投资者实际收到
的赎回款或清算款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
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有关规定)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客服电话:021-68619600或400-606-6188(免长途话
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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