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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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67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年3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智泉量
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6778 026779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2179号、证监许可〔2026〕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6年3月1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348
份额级别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
发起式A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
合发起式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731,565,489.64 0.00 1,731,565,489.6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人民币元) 290,600.07 0.00 290,600.07
募集份额 (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731,565,489.64 0.00 1,731,565,489.64
利息结转的份额 290,600.07 0.00 290,600.07
合计 1,731,856,089.71 0.00 1,731,856,089.71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10,003,500.00 0.00 10,003,5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776% 0.0000% 0.57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认购日期为2026年2月27
日,认购费为0.00元。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474,002.23 0.00 474,002.2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74% 0.0000% 0.027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6年3月11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5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50万份(含)。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10,003,500.00 0.5776% 10,003,500.00 0.577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500.00 0.5776% 10,003,500.00 0.577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不少于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和网站www.lionfund.com.cn 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