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东吴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6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11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2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5
五、清算与交割........................................................................................................................19
六、退款....................................................................................................................................20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1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22
重要提示
1、东吴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884号文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
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公开发售。在募集期内,本
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指定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或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
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
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7、投资者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
份额分别计算,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
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或以其提供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
9、本公告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其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
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0、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
购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
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
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1、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购买事宜。各销售基金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
销售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的公告。
12、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若提前结束募集,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13、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
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
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
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
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
括:因政策、经济、利率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
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
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时,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
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
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
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
各项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终
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投资
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的风险揭示及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
承诺或保证。
14、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东吴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26831
C类基金代码:026832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的类型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除外),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
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
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
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
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
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
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及相互转换规
则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八)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谢玉婷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关闭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直销柜台仅发售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柜台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若在直销柜台上线销
售,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另行公示。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
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八、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
销售机构”中“2、代销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在上述期间,本基
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发售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且
基金认购人数不低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发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资并办理
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
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
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认购原则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
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可以
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
的确认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或以其提供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
(十)基金认购费率
1、认购费用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通过其他
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
算。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元)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 0.30%
100万≤M 0.20%
300万≤M 0.10%
500万≤M 固定费用1,000元/笔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A类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
生的各项费用。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a、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b、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
用,假设这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
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10.00)/1.00=10,010.00份
即: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
假设这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一共可以得到10,010.00份A
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
的认购费率为0.30%,假设这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其可得
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30%)=9,970.09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70.09=29.91元
认购份额=(9,970.09+10.00)/1.00=9,980.09份
即: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
认购费率为0.30%,假设这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一共可以
得到9,980.09份A类基金份额。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假定这
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10.00)/1.00=10,010.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假设这
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一共可以得到10,010.00份C类基金份
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
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2、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
各代销机构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各销售机构对
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
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4、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
记人(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查询。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
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个人投资者也可选
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进行认购,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一)东吴基金直销中心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中心,并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
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风险评测问卷及风险评估表》;
e、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
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浦发银行直销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9010078801300008570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联行号:310305000013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的汇款银行账户必须与基金交易帐户所绑定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
b、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c、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东吴优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到账;
d、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e、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
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
b、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或网上银行电子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d、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e、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授权情况下);
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
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
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
开户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
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
(4)投资者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直销专户;
(5)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五)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机构网点首次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
司的直销中心认购,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一)东吴基金直销中心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a、《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机构/产品)》(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印鉴)
b、《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c、《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
d、《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
e、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
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
f、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
g、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
h、银行账户《结算申请表》或《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其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
此账户用于日后交易所用。(一份,加盖公章)①
i、法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j、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k、《风险评测问卷及风险评估》机构版(一份,加盖公章)
l、《投资者投资知识测试》(一份,加盖公章)
m、金融许可证(一份,加盖公章,如没有可不提供)
n、《直销机构受益人信息收集表》(一份,加盖公章)
o、如以产品开户,提供此产品的备案函以及产品合同的首末页(一份,加盖公章)
p、提供最近1年末净资产证明及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证明(各一份,加盖公章,法
人章,经办人印鉴)此条针对于普通投资者③
重要提示:
注①:《结算申请表》、《开户许可证》可询问公司财务部。
注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
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即可。
注③:专业投资者判定标准:(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
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
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
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其他组织或机构视为普通投资者,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最近1年末净资产及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证明;视风险测评结果可认/申购相应的基金产品;如此类投资者想申请成
为专业投资者,请提交《普通投资者转化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最近1年末净资产
不低于2000万元的证明、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浦发银行直销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9010078801300008570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联行号:310305000013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东吴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
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点前到账;
c、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d、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
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
b、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c、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或网上银行电子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
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
开户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
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3、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五)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
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
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的退款时间和方式详见各代
销机构业务规则。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
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
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验资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如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总份
额不少于2亿份且基金认购人数不低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发售,并于10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
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7号9楼90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谢玉婷
(二)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7号9楼90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联系人:谢玉婷
直销中心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网站: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5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中信建投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8)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金融广场B栋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ht.com
(1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sdicsc.com.cn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1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公司网址:www.bhzq.com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5)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
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
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9)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服热线:95305
公司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热线: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热线: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2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F、11F、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热线: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3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010-63158805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3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2405、24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2405、2406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客服热线: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puzefund.com
(3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热线: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5)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服热线: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3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唐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热线:95510
公司网址:fund.sinosig.com
(3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热线: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3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app.com
(39)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
法定代表人:吴文新
客服热线:021-60608989
(4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热线: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4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第8层09号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第8层09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热线:400-158-5050
公司网址:www.tl50.com
(4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热线: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43)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1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热线: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4)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热线: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4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46)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法定代表人:陈彤
客服热线:400-160-8888
公司网址:www.efundcf.com.cn
(4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8楼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服热线: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4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张伟豪)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销售机构信息以其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
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7号9楼90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谢玉婷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20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丁媛、胡嘉雯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

东吴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