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合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合安元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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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合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合安元债券C)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4月10日
送出日期:2026年4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合安元债券 基金代码 026892
下属基金简称 兴合安元债券C 下属基金代码 026893
基金管理人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祁晓菲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11月9日
侯吉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7月1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
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适度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风险调整后的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
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ETF(不含货币ETF),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为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1)类属配置策略(2)久期管理策略(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4)骑乘策略(5)信用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杠杆投资策略(7)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港股通投资策略。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7、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8、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4%+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恒生指数收益率*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认购费--本基金C类份额无认购费
申购费(前收费)--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N
7日≤N
N≥30日0.00%机构投资者
N
N≥7日0.00%个人投资者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期货、期权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将先行收取相应的销售服
务费,待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该费用将随同赎回款(或清算款)一
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
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
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
险及其他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
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
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
操作风险。
2、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特定风险
(1)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
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出
现极端行情,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在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形下,
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2)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
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基差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第三方风险。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①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资产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合约,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经纪商,但不能
杜绝因所选择的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
损失。②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交易金融衍生品进行结算的交易所或登记公司会员单位,或
该会员单位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
致相关交易场所对该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相关交易保证金头寸被
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3、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开
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
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
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①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
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
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
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②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
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特殊风险:a)香港市场证券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
的规定,因此每日港股股价波动可能比A股更为剧烈、且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b)只有内
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出现黑色暴
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况下,港股
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
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
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c)投资者因港股通股
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
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
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
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
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d)代理投票。由于中
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
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
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
大幅波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
可能存在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因重大技术、相关
政策变化出现经营风险,导致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
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
括更换存托人、主动退市等,导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同时,存托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
构及原理更为复杂。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5、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投资信用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
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以合理价格进行变现的风险。
(2)偿付风险: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环境及变化,创设机
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
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变化引起
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6、投资其他公募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ETF(不含货币ETF),基金管
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和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QDII基金、
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
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同于
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
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2)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
情况下,本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份额而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3)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
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
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
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
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
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
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兴合基金官方网站[www.xhfund.com][客服电话:400-997-0188]
(1)《兴合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合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兴合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