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安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安裕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金安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安裕债券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3月24日
送出日期:2026年03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安裕债券 基金代码 027024
下属基金简称 国金安裕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7024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珂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9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力争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仅包含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股票型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5%;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以及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其中,上述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合计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及产业趋势、市场利率、流动性水平等因素,以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结构,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国债期货交易策略;6、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7、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500万元 0.3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万元 0.3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赎回费 N<7日 1.50% 个人投资者
N≥7日 0.00% 个人投资者
N<7日 1.50% 机构投资者
7日≤N<30日 1.00% 机构投资者
N≥30日 0.00% 机构投资者
注:1、上表中的认购/申购费用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的情形。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操作和
技术风险、未知价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有:
1、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而面临的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股
票型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因此,本基金将主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
由于信用品种的发行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可能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因此还可能面
临股票市场下跌造成的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
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
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
发生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
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4、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仅包含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公开募集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
香港互认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且对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
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2)投资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情况下,本基金存在
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份额而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3)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基金赎回的资金交收效率通常慢于基础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因此本基金赎回款实际到达投资者账户
的时间可能晚于普通境内开放式基金,存在对投资者资金安排造成影响的风险。
(4)双重收费风险
当投资于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存在本基金与被投资基金各类基金费用的双重收取情况,
相较于其他基金产品存在额外增加投资者投资成本的风险。
(5)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
具体包括基金投资风格漂移风险、基金经理变更风险、基金实际运作风险以及基金产品设计开发创新风
险等。此外,封闭式基金到期转开放、基金清算、基金合并等事件也会带来风险。虽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从
基金风格、投资能力、管理团队、实际运作情况等多方面精选基金投资品种,但无法完全规避基金运作风险。
(6)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本基金基于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基金业绩等因素,可能会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当本基金
管理人发生经营风险时,本基金的投资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方式和条件进行投资,公平对待基金财产,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认可此等关联交易
情形的存在并自愿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7)投资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但本基金不得投资于本基
金管理人旗下的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
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
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
透取得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
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
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
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不动产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不动产
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不动产项目遭遇极端
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②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不动产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
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不动产项目
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
外借款,存在不动产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
险。
④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
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⑤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
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⑥公募REITs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5、投资或参与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的交易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
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
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
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
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2)投资信用衍生品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
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
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
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
波动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
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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