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科技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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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科技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4月20日
送出日期:2026年04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科技智选混合基金代码027051
基金简称A诺安科技智选混合A基金代码A 027051
基金简称C诺安科技智选混合C基金代码C 02705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类型混合型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邓心怡
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11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投资机会,深入挖掘本
投资目标基金所界定的科技主题范围内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
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
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投资范围
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
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
的科技主题范围内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
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选择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主要投资策略
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港元)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诺安科技智选混合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500万元0.80%-
认购费
M≥500万元1000元/笔-
M<500万元0.80%-
申购费(前收费)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0天1.00%-
赎回费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诺安科技智选混合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7天1.50%-
7天≤N<30天1.00%-
赎回费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注:上表中的认购/申购费率适用于投资者通过非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直
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诺安科技智选混合C销售服务费0.4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
其他费用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
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非直销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C类
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
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非直销机构
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
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
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
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
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主题范围内的股票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
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
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等。
3、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
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4、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
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
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
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
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
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6、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
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营风险,存托
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
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
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
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
其他风险等。
7、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
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
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
8、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
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
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
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
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科技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科技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诺安科技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