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银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
季季兴90天滚动持有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5月18日
送出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中银季季兴90天滚动持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7121
有债券
中银季季兴90天滚动持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7121
有债券A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
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
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
申请确认日后的第90天
(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
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
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
认日后的第180天(如
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
类推。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蔡静
证券从业日期2013-07-29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
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
投资目标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
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投资范围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认购费
M≥500万元1000元/笔
M
申购费(前收费)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信息披露费、律师费、诉讼
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国相关服务机构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
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最终实际金额以基
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
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
1、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
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
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申请被确认失败,
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
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类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
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
风险。
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
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
合同终止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
7、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
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
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
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
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仲
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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