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71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6年9月2日
赎回起始日 2026年9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6年9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6年9月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6年9月2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A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7199 027200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在代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1、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其中,对于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对于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
本基金A 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N〈7日 1.50% 100%
7日≤N<30日 1.00% 100%
30日≤N<180日 0.50% 100%
N≥180日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830 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电话:010-66637271
传真:010-65559215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6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翟胜男、王鑫、马亚慧、刘获
电话:15257117721;15601630997;18258499024;15258850916
客户服务电话:95347
网址:www.zjtlcb.com
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ht.com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涛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1682517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s://www.sdicsc.com.cn/
1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王锡真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 http://www.hlzq.com/
1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中金大厦16楼
法人代表:王建力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站:https://www.ciccwm.com/ciccwmweb/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传真: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张雪雪
电话:0531-6888105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6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 956080
网址:www.gszq.com
1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青美平措
联系人:常科丰
电话:0755-23838704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8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人:张海文
联系人:杨婷婷
客服电话:95390
官网地址:https://www.crsec.com.cn/
1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https://www.bhzq.com
20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21-20361166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9月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7、本基金自2026年9月2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