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兴全沪深300质量ETF联接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兴全沪深300质
量ETF联接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6月8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全沪深300质量ETF联接 基金代码 027254
下属基金简称 兴全沪深300质量ETF联接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7254
基金管理人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
基金经理 黄志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4月2日
其他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注: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阅读《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
解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
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质量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以目标ETF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目标ETF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策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策略、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详见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质量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所跟踪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沪深300质量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R3。
注:-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500万 0.3% -
M≥500万 1,000元/笔 -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万 0.3% -
M≥500万 1,000元/笔 -
赎回费 N<7日 1.5% 个人投资者
N≥7日 0 个人投资者
N<7日 1.5% 机构投资者
7日≤N<30日 1.0% 机构投资者
30日≤N<180日 0.5% 机构投资者
N≥180日 0 机构投资者
注: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
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在投资人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
2、投资人重复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认购/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4、N为自然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基金财产中目标ETF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5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基金财产中目标ETF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披露相应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本基金尚未成立,暂不披露。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不披露。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
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
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
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
风险等;(2)联接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
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等;(3)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风
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
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
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所跟踪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沪深300质量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概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概要中的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
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与本基金有关的以下资料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网站:
(1)基金合同及其修订、托管协议及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5)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摘要文件,仅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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