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新能源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工银瑞信新能源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新能源先锋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7404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新能源先锋混合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7404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高京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7月6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把握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深入挖掘本基金所界定的新能源主题范围内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主题范围内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国内及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 在新能源主题界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自上而下考察市场估值以及行业基本面,自下而上通过对细分行业的变化、价格及技术的最新进展、个股的竞争力等方面的考察决定组合配置。重点关注基本面良好、盈利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估值相对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并长期持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国证港股通新能源指数(港元)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情况下,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1.0%
30天≤N<180天 0.5%
N≥180天 0%
注:上表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情形,通过直
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当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年化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
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
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
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
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出现微小的变动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
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投资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
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
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
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
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
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
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
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款项,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
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
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
此投资者在认购/申购/转换转入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该笔基金份额适用的管理费水平。
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
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
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
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或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股价大幅波
动风险和无法盈利甚至较大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退市风险和境外企业
风险。
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投资部分将通过基金管
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
交易和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交易指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无法完成当
日估值的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信息泄露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ub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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