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6年05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7406
科技指数发起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7407
科技指数发起C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产管理有限公司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暂未上市
期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经理钱玲玲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5年08月03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经理邓雅琨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21年03月08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
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30个工作日、连续40个工作日及连续
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情况发
布提示性公告;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除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
(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含
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
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
主要投资策略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
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
应调整。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
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类别资产配置策
略、股票投资管理策略、债券投资管理策略、
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
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交易策略、股票期权投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策略、国债期
货交易策略、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
管理策略。
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风险收益特征
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
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
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
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不适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暂不适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赎回费N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N≥7天0%个人投资者
N
7天≤N
30天≤N
N≥180天0%非个人投资者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类0.20%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
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
其他费用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相关服务机构
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
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
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C类
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
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
回费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
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及特有风险。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指数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成份股,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会随标
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
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
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
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
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等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因标的指数流通市值过小、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
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的存在,使基金投
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
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
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
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
误差。
(4)标的指数终止风险
指数编制开发与计算维护受诸多因素影响,其中多数因素不受控制。因市场结构变化、产品定
义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指数不再对其衡量的标的具有代表性等极端情况均可能导致指数终止。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均跟踪偏
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
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
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
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
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
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8)成份股退市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
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
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可投资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港
币计价。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投资
本基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2)香港市场的风险
1)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
影响巨大,因此,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更大。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
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香港市场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
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出现规定的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
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
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
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日(T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T+2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
排,本基金在T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
个港股通交易日)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
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的风险。
3)本基金的港股投资通过港股通进行,面临着港股通制度及其调整的风险: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a.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
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
入;因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
交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b.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在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
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c.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围限
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
能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
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的风
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6、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
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
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
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
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
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2)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A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
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集中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主要属于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险和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
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4)市场风险: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
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
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
大。
(5)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
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可能采用直接定
价或者询价定价方式发行。采用询价定价方式的,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八类专业机构投资
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同时,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
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
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7)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
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
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30个工作日、连续40个工作日及连续45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
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gthtzg.com,客服电话:9552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关于争议的处理: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国泰海通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