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港股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7-13 文字大小 【 】 【打印
            
交银施罗德港股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07-10
送出日期:2026-07-1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交银港股消费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7450
混合(QDII)A
交银施罗德基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管理人金管理有限公基金托管人
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大通银行
/JPMorgan
基金合同生效日-境外托管人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陈舒薇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9-05-01
-基金经理韩威俊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5-07-01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港股消费主题相关证券资产,在合理控
投资目标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力争为投
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
具。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
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
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
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
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
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在已
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
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
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
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
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
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
投资范围
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
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
回购交易。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
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或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进行投
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含普通股、优先股、
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港股消费主题相关股票(含存托凭
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
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运用修正后的投
资时钟分析框架,自上而下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在严谨
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和个
主要投资策略券;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投资
组合的较高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6、境
外基金投资策略;7、境外回购交易及证券借贷交易策略。
恒生消费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15%+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需承担港股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
风险收益特征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
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境外
市场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国家/地区风险、股价波动风险、
税务风险、监管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
风险。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港股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第四
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收费方式/费
费用类型备注
持有期限(N)率
M<500万元0.8%
认购费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M<500万元0.8%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1.5%
7天≤N<30天1.0%
赎回费
30天≤N<180天0.5%
180天≤N 0
注:1、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2、本
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请投资人予以关注。3、
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
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
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属于混合型QDII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
的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资(含普通股、优先股、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港股消费主题相关股票
(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作为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涉及到境内及境外证券市场,境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与
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规则、业务规则和市场惯例与境内有较大差异,基金管
理人和相关市场参与主体涉及跨境业务的处理能力、经验、系统等有待验证,从
而导致本基金的运作可能受到影响而带来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及境外市场,
面临境内及境外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影响金融市场波动的因素比较复杂,包括
经济发展、政策变化、资金供求、公司盈利的变化、利率汇率波动等,都将影响
基金净值的升跌。此外,基金投资的境外证券市场可能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
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对于无涨跌幅上下限规定的证券市场的证券,每日涨
跌幅空间相对较大。这一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
增加。
(3)行业集中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港股及境外市场中与消费主题相关的股票,投资于消费主
题相关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因此面临因消费行业整
体景气度波动、政策调整(如消费补贴退坡、平台经济监管变化)、居民可支配
收入预期变化或消费偏好迁移(如从实物消费转向服务消费)而引发的系统性风
险。若消费板块出现阶段性回调或结构性分化,基金净值可能因行业集中度较高
而承受显着波动。此外,部分重仓标的客户集中度高,亦可能放大单一企业经营
风险对基金的影响。
(4)本基金投资境内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
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2)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
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
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
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此外,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
其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也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3)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市场风险指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
生品的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当期权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
风险。保证金风险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
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操作风险则指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事件所导致的损
失。
4)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
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5)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境外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会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如下:
①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目前存在每日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
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
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②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
适用的结算汇率。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
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
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故本基金
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③境外市场的风险
a.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
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
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
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b.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
险:
Ⅰ.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
当日卖出),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
对较大,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Ⅱ.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
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
场照常交易或内地市场开市香港市场休市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
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
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Ⅲ.香港出现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
市,本基金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
全部港股通服务,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Ⅳ.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
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
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
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
购权利凭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
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因
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Ⅴ.代理投票。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
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提交投票意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投
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
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
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6)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
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
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
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5)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亦可投资于境外市场的其他资产,除了需要承担与投资境内证券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市场投资所
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境外上市公司经营
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政治风险、信用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境外投资额度不
足或受政策影响可能产生的风险、参与境外证券借贷、正逆回购的风险等。
1)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或QDII额度投资于境外
市场。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
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相关币种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
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
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
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2)境外市场风险
境外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境外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
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境外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
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境外投资受到所投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
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
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境外投资的成本、境
外市场的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国内A股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境外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全球股市的整体变
化而出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
这也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境外证券市场对于特定事件的反
应各不相同;各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均存在较大的区别;各
国或地区有其独特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并且美国、
香港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使得这些国
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都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
剧下跌,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适当价格及时进行境外证券
交易的风险,或基金无法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起的风险。
4)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境外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
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
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
不能完全规避。
5)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境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各类境外债券受利率波动影响而引
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
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或地
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6)衍生品风险
衍生品风险是指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剧烈波动以及交易保
证金变化而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7)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
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8)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得投资收益受到一定
影响。另外,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
所以可能须向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投资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从而可
能对本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9)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各国的法律法规与中国不同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受
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此外,基金
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
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
带来不利影响。政府管制风险是指由于在所投资国家或地区中,新兴市场国家一
般对外汇的管制较严格,因此存在一定的外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产生
的风险。
10)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
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从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的风险。例如新政府或许
会拒绝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
11)信用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及境外消费相关资产,其底层资产的稳定性与主要投
资地的主权信用状况密切相关。境外消费企业高度依赖美国、欧盟等经济体的居
民消费能力,若上述国家因主权债务高企、利率高企或财政紧缩导致消费疲软,
将直接影响基金持仓企业的收入与估值。如果全球信用分层加剧,本基金所持境
外消费类资产可能面临因主权信用风险外溢导致的融资成本上升与流动性收缩
压力。
12)交易结算风险
境外的证券交易佣金可能比国内高。境外股票交易所、货币市场、证券交易
体系以及证券经纪商的监管体系和制度与国内不同。证券交易交割时间、资金清
算时间有可能比国内需要更长时间。此外,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
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
损失。
13)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
本基金由境外托管人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存在因适用法律不同导致基金
资产损失的风险:由于境外所适用法律法规与中国法律法规有所不同的原因,可
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及运作行为在境外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
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14)境外投资额度不足或受政策影响可能产生的风险
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投资于
境外市场将受到境外投资额度制约,或受限于境外市场相关政策,由此可能影响
本基金投资策略的实现,从而对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15)参与境外证券借贷、正逆回购的风险
境外证券借贷、正逆回购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对于证券借贷,作
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
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对于正回购,交易期满时,可能会出现交易对手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未如支
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的风险;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可
能会出现交易对手方未如约买回已售出证券的风险。
(6)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若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
方面: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
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
的流动性风险等。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
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后
再进行认/申购等交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
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
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
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
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www.fund001.com][客服电话:
400-700-5000]
●《交银施罗德港股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港股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港股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