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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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0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6年05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发起 基金代码 027572
基金简称C 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发起C 基金代码C 027573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暂无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暂无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06月2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北证50成份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其他类型资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注:详见《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发起C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发起C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 -
申购费 - -
赎回费 N<7天 1.50% 非个人投资者
7天≤N<30天 1.00% 非个人投资者
30天≤N<180天 0.50% 非个人投资者
180天≤N 0.00% 非个人投资者
N<7天 1.50% 个人投资者
7天≤N 0.00% 个人投资者
注:1、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发起C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将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
3、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不
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持有超过一年后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
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
4、收取的销售服务费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北证50成份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北证50成
份指数成份股由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证券组成。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
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
相关的特有风险。(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该
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高、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
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
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个股
投资风险较大。因此,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可能面临相关企
业无法盈利甚至产生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
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3)退市风险: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进入退市流程,
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
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
险,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4)企业流动性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
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
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基金可
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5)投资集中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要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和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金难
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较大波动。(6)监管规
则变化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
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2、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股票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本基金系统性风险较大,可能对基金
的净值产生较大影响。3、本基金采用量化增强投资策略进行选股用于增强收益的目的,但不
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频繁交易。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会使用量化选股模型,存在量化模
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收益不佳的风险。4、本基金使用基金管理人的量化投资团队开发的多因
子α预测模型、结构化风险模型和交易成本估计模型,通过组合优化的方法构建出股票增强组
合,其主要工作流程包括采集数据、调用模型分析数据、计算目标持仓等几个部分,蕴含了数
据风险和模型风险。本基金建立量化模型的数据来源包括宏观数据、行业信息、上市公司基本
财务数据、证券及期货市场交易行情数据、卖方分析师预期及评级数据等多种数据,广泛涵盖
各类信息源,相关数据来源于不同数据提供商,且按不同的需求和规范进行进行预处理。在数
据采集、预处理等过程中可能发生数据错误风险,从而对量化模型输出结果造成影响。本基金
基于量化模型进行投资决策,量化投资方法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本基金的表现。一方面,
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量化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另一方面,在量化模型的实际运用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均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最
后,定量模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遵
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6、标的指数风险:即编
制方法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的差异,此外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
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7、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
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
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8、跟踪偏离风险: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
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9、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
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或停止该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由于指数编制方
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
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
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10、跟踪误差
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
离。11、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
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扩大。(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
股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能采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或者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按时获得赎回款项或者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的风险。12、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
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
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13、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
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
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
止。投资人将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自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
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
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14、若将来
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本基金经履
行适当程序可转型为ETF联接基金,该联接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及比例等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确定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
还有可能面临基金自动转型的风险。15、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
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
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还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16、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可
能引起的风险:(1)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
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
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
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
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2)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
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
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
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3)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
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为: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
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是股指期货投资中最主要的风险;2)流
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3)基差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
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
的波动所造成的期限价差风险;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维持股
指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
失的风险;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
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4)基金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本基金
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风险:面临大额赎
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证券出借
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证
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当已出借证券或一篮子证券中,
有部分或单一权重较大的证券,股价出现连续的下跌或连续的上涨,可能造成按市值加权平均
计算的出借剩余期限,较大偏离出借之日所预计的平均期限;同时,股价出现连续的下跌或连
续的上涨,也会使出借证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权重,在出借期间偏离出借之日所预计的
权重;4)政策风险:证券出借后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业务后继运作和
收益,甚至产生损失。17、销售服务费计提与返还机制的相关风险:(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日计提,但对于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或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
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即365天)的C类基金份额,直销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和代销持有超
过一年后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
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需结合投资者的购买渠道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确定。(2)由于本基
金在计算C类基金份额净值时,已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该计提金额可能高于投资者最终实际承担的销售服务费。在C类基金份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终止
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C类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其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税负增加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请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
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
986-8888]
●《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